10月9日消息,中興通訊發布公告稱,公司繼續為董事、監事及高級職員購買責任險可以繼續促使該等人員積極履行職務,并對因其履行職務而給第三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可以得到及時完善的補償,從而減少公司損失。

公告內容顯示,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9月26日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體董事發出了《關于召開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八次會議的通知》。2018年10月8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會議”)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
本次會議由董事長李自學先生主持,應表決董事9名,實際表決董事9名,公司監事會成員及相關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購買“董事、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險”的議案》。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獨立非執行董事發表如下意見:公司繼續為董事、監事及高級職員購買責任險可以繼續促使該等人員積極履行職務,并對因其履行職務而給第三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可以得到及時完善的補償,從而減少公司損失;該事項的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