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10月8日晚,藍思科技(9.300,-0.04,-0.43%)發布公告稱子公司長沙藍思獲得5.8億元的政府補助,并且該筆政府補助將對第三季度業績產生較大影響。此利好消息的出現,藍思科技的股價也隨之走高,10月9號藍思科技股價漲幅高達3.43%,收盤價為9.34元/股。
要知道2018年上半年藍思科技實現的凈利潤僅為4.37億元,可見這5.8億元的政府補助對公司來說絕不是一筆小數目。假設若將5.8億元的政府補助全部計入18年下半年的業績中,那么藍思科技下半年就算營收掛零也能實現凈利增長。
而究竟這5.8億元政府補助是否能影響第三季度的業績?以及又能影響多少呢?待新浪財經對其進行解析。
解析5.8億元政府補助:影響三季度業績或將不達預期
此次藍思科技收到“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政府補助分為兩部分:一是根據經開管發【2018】40號文件撥付長沙藍思2.8億元,該筆補助已于2018年9月到賬(以下簡稱“第一筆”);二是根據經開管發【2018】44號文件撥付3億元,用于新產品的前期研發投入補貼,該款項預計將于2018年第四季度撥付(以下簡稱“第二筆”)。
根據公告顯示,第一筆2.8億元的政府補助是用于長沙藍思未來新項目的建設,預期將形成相應的固定資產,因此該筆補助將作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而第二筆3億元用于新品研發預期不形成長期資產,故將作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而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有何區別?又會對財務數據產生什么樣的影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規定: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的,應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合理、系統的方法分期計入損益。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
因此藍思科技第一筆與資產相關的2.8億元,在尚未形成固定資產的情況下,要先計入“遞延收益”科目,該科目屬于負債類,故不影響當期的收益情況。并且后續還需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等分期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
這也就意味著這2.8億元并不能影響藍思科技第三季度的業績,并且在未來還需將該筆按年分攤計入收益,那么影響每年收益的程度也將大大削弱。
而第二筆與收益相關的3億元補助,則要分情況來看。若藍思科技本期補助對應新品的研發已經產生3億元的成本費用,那么則可計入“營業外收入”,進而影響當期的收益。但若尚未產生相應的成本費用或損失,則仍要將其計入“遞延收益”科目,那么將不對業績產生影響。
換言之,3億元若要影響第三季度的業績,則需在新品的研發上同樣下3億元的成本,錢花出去了,成本費用已產生,才能將3億全部計入本期的收益。
而藍思科技對補助新品研發的投入情況與進度尚無從得知,因此該3億元未來是否能夠全部計入損益,進而使得公司第三季度業績突飛猛進?目前還都是未知數。
非經常性損益成依賴:扣除非經8.6億后暗虧4億元
藍思科技收到的這筆政府補助若計入到2018年三季報中最終也將被列為“非經常性損益”,而新浪財經發現目前藍思科技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占據大頭,已成為了凈利潤貢獻的主力軍。
數據顯示,2018年半年報中,藍思科技實現凈利潤4.37億元,而非經常性損益竟高達8.55億元,扣非歸母凈利直接變為虧損近4億元。這也就意味著倘若沒有這部分非經常性損益的支撐,公司將會由盈利4億元變為虧損4億元。
而如此大額的非經常性損益到底包含什么?
資料顯示,公司非經常性損益主要為收到的政府補助金額為1.3億元以及“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項目”8.32億元。
有意思的是,這部分其他項目8.32億元公司解釋稱為“收到客戶的研發補助”,由于公司投入大量資源配合品牌客戶新項目研發,主要品牌客戶向公司支付了較大數額的研發補償。而藍思科技的主要客戶包括三星、華為、小米、OPPO、VIVO等。
公司董秘彭孟武曾對外解釋稱:“在會計處理上,以前這塊研發補助收入大多攤入主營利潤及毛利中,較難單獨列示,今年則將此計入其他業務收入并列為非經常性損益。”
這也就意味著這已不是藍思科技第一次收到此類補助,但以往未作為非經常性損益處理,如若將以前年度該部分補助收入單獨列示,那么非經常性損益在藍思科技凈利潤比重中將會進一步擴大。
(公司觀察 文/小杰)